YNA没长记性,又发帖了
2026-09-19 17:12:13
发布于:新疆
原帖:戳我
@November'sChopin

本来拿这种事情博取浏览,骗赞就是不对的
跟我同感的人
@YNA歌词也是有问题的
一、相关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》
第三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。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,维护国歌的尊严。
第六条:奏唱国歌,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,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中国人大网。
第七条:奏唱国歌时,在场人员应当肃立,举止庄重,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中国人大网。
第十五条:在公共场合,故意篡改国歌歌词、曲谱,以歪曲、贬损方式奏唱国歌,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,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立法要义:允许公民在适宜庄重场景引用、奏唱国歌抒发爱国情感;但禁止将国歌当做引流、求赞、博取网友关注的工具,网络公开论坛属于法律意义的 “公共场合”,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中国人大网。
《刑法修正案(十)》(侮辱国旗、国徽、国歌罪)
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,情节严重的,可追究刑事责任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...。
《网络安全法》、互联网社区平台管理规范
网络信息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;网络社区有义务处置消费国家象征、借爱国博流量的不当内容。
二、对帖子行为的法律定性
主观目的不纯:消费国歌换取点赞流量
该帖不是庄重纪念、爱国主义教育场景。发布完整国歌之后,紧接着多次恳求网友点赞:“看在我这么爱国的份上,求求了”“我真的会非常非常感谢你的,求你了”。
可见发帖人将国歌文本当做博取互动、求赞的筹码,把国家象征作为获取网络流量的工具,消解国歌庄严性,属于有损国歌尊严的行为弥渡县人民...。
合法抒发爱国:庄重的纪念、教育、仪式场景使用国歌;
违规行为:拿国歌当 “筹码”,以此交换点赞、流量、网友同情。
客观场景属于公开网络公共场合
ACGO 公开讨论板块,任何注册用户均可浏览回复,属于法律定义的公共场合(网络公共空间),该内容公开向外传播,会对社会公众产生示范效应中国人大网。
区分:尚未达到刑事立案,但属于违法违规、违背公序良俗
帖子没有篡改、恶搞国歌歌词曲谱,因此尚不满足《国歌法》第十五条侮辱国歌的治安、刑事构成要件。
但是该行为属于不尊重国歌、消费国家象征博流量,违反国歌法 “尊重维护国歌尊严” 的义务性规定,属于平台应当处置的违规内容中国政府网。
三、各方主体法律责任
(1)发帖人
民事 / 行政层面:应当停止该行为,删除相关帖子。如果经平台、公安批评教育拒不改正,多次实施此类消费国歌博流量行为,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批评教育、警告。
警示:如果后续升级为恶搞、篡改、戏谑国歌,将直接触发治安拘留,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中国政府网。
(2)网站平台(ACGO 题库)
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平台对公开板块内容负有审核义务:
应当对该帖采取处置:下架 / 删除该不当帖子;对发帖用户进行警告教育;
建立审核规则,防范利用国旗、国歌、国徽等国家象征博取点赞流量的帖子反复出现;
若平台明知该类违规内容持续公开传播而不予处置,平台自身也将承担监管失职的行政责任。
四、社会启示
爱国是发自内心的情感,国歌不应当成为换取点赞、博取流量的道具弥渡县人民...。
法律鼓励公民庄重使用国歌抒发爱国情怀,但绝不允许借 “爱国” 外壳消费国家象征来收割网络热度。网络用户应当树立意识:国旗、国歌、国徽作为国家象征,使用时必须保持庄重严肃,不可用于博取流量、求赞等娱乐化目的。
五、维权举报途径
向该网站 ACGO 提交举报,举报理由:消费国歌博取点赞流量,损害国歌尊严;
可以通过 12377 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交线索,由网信部门督促平台处置;
若后续出现篡改、恶搞、戏谑国歌的升级行为,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案。
全部评论 1
我昨天真的没博取流量
2026-09-19 来自 山东
0没说你!!!!!!!!!!
2026-09-19 来自 新疆
0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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